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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债务离婚后仍要还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夫妻离婚时,首先要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
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其遗产为限承担责任,债务并不随着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死亡后债务一般有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不承担责任。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那妻子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
(一)夫妻一方未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
要还上。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夫妻离婚时,首先要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如果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
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从法律性质上看并不属于夫妻外部的共同债务问题,如果允许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不予追偿或补偿,无异等于支持用配偶的财产代债务人还债,这对债务人的配偶是很不公平的。其理由:(一)夫妻一方
离婚前欠下的债务,离婚后不一定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意思作出的欠款,或者是一方作出的,但是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
离婚后还可以就共同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则上,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应当约定好各自对于债务的清偿比例,但是如果离婚时没有做出约定的,也还可以离婚后再约定。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订立协议书;协商不成的,才起诉到人民法院。 具体来说,根据
民法典在合同解除制度中新增了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中所说的不定期,是指合同约束力持续时间不定,而非履行期限不定。另外,在明确规定任意解除权外,还设定了解除方式上的义务,即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并且是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