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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其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及表决权等均应当受到相应的限制。 2、关于未足额出资股东是否具有分配请求权的问题。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
参与公司盈余分配是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的重要体现,只要享有股东资格,即享有参与公司盈余分配的权利。而未实缴出资与股东资格是两个问题,法律并未规定未实缴出资将影响股东资格,进而限制股东权利。
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在股东分红以及公司清算分配公司财产时都会受限,但是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给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是不能出让股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股东不得质押未按要求出资的股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
不用交税,以转让款项作为公司实缴资本的话,是合法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没有拿到抚养权并不能要求多分财产。争取财产并不是以抚养权归属作为考虑因素。法院在确定财产归属的时候,要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这是因为子女和女方一般是属于弱势群体,需要法律的倾斜保护。另外如果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外一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