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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婚前房产婚后再加名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关系缔结前所取得的财产的归属问题,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判决如何分割。
若是夫或妻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则该房产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对于该房产的所有人将另一方的名字登记到房产证上的“加名”行为如何定性,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房产另一方婚后加名,房屋就从一方的婚前房产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
婚前以及婚后加名字的区别在于,赠与行为效力的强弱。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在一方个人房产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并不一定就能够成立房产赠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成立房产赠与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列举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想要赠与给自己财产的意思。而
房子别人名字,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有第三人共有的名称,这种情况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不会处理; 2、涉及第三人出资的,可以一并收集涉及债务或者赠与的相关证据; 3、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