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结婚九个月流产是否退还彩礼,要看是否符合退还彩礼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当事人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且导致
未领证未同居可能需要退还全部彩礼。彩礼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至于返还的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
彩礼作为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比如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已结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婚前困难,其他情况彩礼一般是不予退的。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5个月,离婚依法是不用退还彩礼的。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
领证六个月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过,需要退赔彩礼。具体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达不成退赔协议的,双方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登记结婚,女方可以拒绝退还彩礼,男方有异议可以起诉,结婚时间较短不是法定的退还彩礼的理由,但是法院会据此进行调解。
离婚女方需不需要退彩礼要根据情况分析。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以下情形下,离婚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法院有权根据双方过错,彩礼数额,使用情况,结婚时间长短,未共同生活是否有正当事由,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退的。 1、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主张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 3、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