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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通常来说是不成立的。合同以给付标的为主要内容。而标的指向对象为标的物。且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订立合同无效,因为出卖人对该不存在的标的物没有处分权。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存在的形式包括: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3、其他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
1、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2、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
如果仅仅是物业合同没备案,物业企业备案了。那么也就是主体资格是受保护的,物业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志表示,所有的手续都是经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签订。那么,物业服务合同是成立的。但是,一些相关的定价等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
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无权处分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下: 1、合同解除后,还没有未履行的,需要终止。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
借款合同当然可以变更,只要双方达成新的合意,而且意思表示真实,变更后的借款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受到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的约束,而不需要继续履行原来的借款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7条以及第7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