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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一般会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不用返还的,但是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情形,彩礼应当返还。
结婚收的礼金离婚时性质的认定方式: 1、如果是结婚登记前办婚礼收取礼金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结婚登记后办婚礼收取礼金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我国民法,离婚后,可以要求以下三种情况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支付,支付人生活困难。 因此,同居
结婚证领了才一年多,女方要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钱,1、双方可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退回彩礼,协议离婚。2、女方不退彩礼,有证据证明男方婚前给付彩礼造成婚后生活困难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签订婚姻为前提条件向对方赠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不能签订,即使赠予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予方也可以要求返还。简单来说,彩礼是附加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如果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
一般情况下,礼金作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不应当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要求女方返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的动产已经交付,这时候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赠与人没有特殊别的情况,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动产。礼金作为赠与物,在登记结婚之前已经完成交付
彩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为了表示其与女方缔结婚姻的诚意,而在婚前给予女方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是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根
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除非双方有其他的婚内财产约定,将房屋约定为一方所有,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主张分割。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