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建筑工程黑合同的法律后果
建筑工程黑合同的法律后果

建筑工程黑合同的法律后果

2021-04-14 85
普法内容
1、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除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的变相降低工程价款的合同无效外,其他黑合同的效力,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为无效。 2、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黑合同的适用 如果认定为建设工程施工黑合同,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黑合同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应以白合同即中标合同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

    2020-02-24 239
  •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能直接起诉吗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能直接起诉吗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

    2020-07-21 72
  • 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计价方法
    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计价方法

    建筑工程合同的三种计价方式分别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选择哪种合同计价方法应该在合同当中提前约定清楚,这也得根据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总价合同的话,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就应该确定下来。

    2021-04-10 429
专业问答更多>>
  • 建筑工程工程中的先开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是违法的,工程项目不能先施工再签合同。 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是违法的,如果没有合同就入场进行施工很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到时候权责不明很容易导致矛盾升级恶化。施工合同包含甲乙双方的名称、施工

    2022-11-23 15,340
  • 怎样克服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问题

    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 往往在备案合同以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

    2023-03-15 15,340
  • 建筑工程与建设工程法律有何不同

    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的区别有:建设工程包括一切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仅指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是一个大项,建筑工程是其中之一;建设工程是为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

    2023-08-25 15,340
  • 未签订建筑工程工人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经过调查发现在建筑行业内,由于未签订建筑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较多,而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基本上是农民工,工程技术人员大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业内人士说,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有用人单位和

    2022-07-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流程 01:32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流程

    建筑合同签订的流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 1、签约准备阶段 签约准备阶段是全部合同工作的基础,加强这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对风险控制和合同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签约协商阶段 协商是就未来将要订阅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换意见,达成合同的过程,这一过

    2,112 15,340
  • 劳务合同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01:04
    劳务合同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而且二者的订立目的根本不同。劳务合同主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以劳动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主体的服务民事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完成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指

    6,969 15,340
  •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01:09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1、立案;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

    1,364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