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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亦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
申请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的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四)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离婚协议书应当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由于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所以,如果在国外的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需要大使馆公证。但若有一方不同意,则比较麻烦。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作出适当的处理,达成一致的协议),民政部门才能办理
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一般会受理,并做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无住所,或双方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
一方是香港居民,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的,双方可向大陆居民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大陆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明。 3、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香港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
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财产在国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以及经证明无误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