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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之前,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但是在1994年之后,法律仅承认登记结婚的情况。一方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因为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该房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男方婚前购买,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并且婚前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并且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可以通过夫妻约定是否为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后没有财产约定,一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
如果一方婚前单独买房,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来说,如果财产是一方婚前单独购买的,则应视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双方同意财产的除外。但房屋的增值部分发生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婚后的收入、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论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
无论双方登记结婚多久,婚前财产都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除非双方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婚前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就是指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既包括了不动产,又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