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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如果是公司,股份必须是出资比例。两人出资额相同,各占50%。另外,分红比例可以约定。《公司法》规定,一般应当考虑出资比例,但其他因素也可以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考虑。另外,可以约定分红比例,即出资属于出资,劳务属于劳务。因为做生意有盈亏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依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可,不再向公众公开募集。在这种设立形式下,所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可公司首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1、发起设立,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
投资入股的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可以以技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技术秘密等,不动产土地、房屋、店铺等、动产资金、机动车辆,价值经过评估或者所有股东认可后获得相应份额的股权。入股也是投资的一种方式,一
如果股东想要出资,可以采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已经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要除外。出资的是非货币的财产,则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高估或低估作价都是不可以的。法律对评估作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资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