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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主要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俩人没登记的,也就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
这种情况可以有两种方式: (1)、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结婚时间从男女双方按农村风俗举办仪式成亲时起算。 (2)、请求法院认定事实结婚,按事实婚姻处理。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
登记之后双方未共同生活,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需要按照财产的性质来作出判断。首先,如果双方仅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没有共同生活的话,这时候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相应的彩礼。其次,对于能够被认定为夫妻
如果是不动产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不动产物权变动依登记,以房屋所有权变动为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会发生所有权变动,只有在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
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带上双方的户口身份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对于离婚的人员来说,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