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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和嫁妆,一般不需要分,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但是,如果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彩礼和嫁妆婚后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法定条件下,夫妻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具体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的嫁妆先判断给予时间,在婚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在婚后给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女方属于对双方的赠与
用彩礼钱买的嫁妆,离婚时不一定能要回。在婚姻登记前用彩礼钱购买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则仍是女方个人财产,男方要求要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用彩礼钱买的嫁妆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要回部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
陪嫁,从法律性质上讲,是赠与。 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若女方家人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是需要退还的,至于6万的治疗费,女方隐瞒真实情形涉嫌诈骗,是可以拒绝6万治疗费的且是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金的,根据您的描述,你们夫妻分居3年是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设定的。
看具体情况定。彩礼一般情况下判给女方,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那就要退给男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至于嫁妆,如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离婚后女方再嫁,并不影响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可知,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未满两周岁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由父亲直接抚养的,并且没有损害子女利益的,人民法院也予以支持。除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1、婚前取得的财产; 2、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赔偿、补偿,例如发生车祸获得的赔偿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属于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