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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人死亡时,房屋产权登记按以下方式进行:1、根据财产所有权人遗嘱确认财产所有权;2、无遗嘱时,按照遗嘱执行,配偶50%,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剩余50%;3、财产所有权人配偶也死亡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同意委托一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4、不
补偿的关键是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
遗产继承的方法主要包括: 1、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 2、确认遗产范围; 3、根据被继承人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 4、被继承没有指定的,由继承人自行协商份额;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应当申请登记过户。但是,如果父母生前订立遗嘱或者办理遗赠的,则需要按照父母生前的意愿,继承其所遗留的房产。只有不存在遗嘱或者其他协议的,子女才能对父母的房产进行法定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
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不能进行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产权,除此之外,还要看当地对安置房的买卖有没有作出不能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的是指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因此和普通的商品房买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应当申请登记过户,多子女继承房产时,应对于房产可采用共有、适当补偿等方法进行处理,不得损害遗产的效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