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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离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想要离婚的女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男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
1.夫妻双方如果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处理。2.如果有孩子,任意一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3.如果孩子仍处于哺乳期,那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是女方所有。4.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决定。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若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若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若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离婚:第一,如果双方属于自愿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无争议的,则可以在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二,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
感情不和想离婚,起诉的规定如下: 1、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方需要准备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据材料。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提交医院的就医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等。例如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判决书。涉及到有重婚行为的,应当提交相关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解除夫妻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的原则。具体如下: 1、离婚的夫妻二人可以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协议。如果协商成功的,按照协商的办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如果协商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