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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针对办理人身份的不同,可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按照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
1、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户口本原件;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
首先,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即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次离婚时是
首先,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