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什么
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什么

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什么

2021-03-26 23
普法内容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国房地产法规定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中国房地产法规定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中国房地产法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2020-04-27 43
  • 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执照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执照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执照转让的程序有: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

    2020-05-27 63
  • 房地产不得转让是什么?
    房地产不得转让是什么?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

    2022-09-03 118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

    2023-09-08 15,340
  • 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

    2023-09-23 15,340
  • 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

    2023-08-09 15,340
  •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

    2023-08-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07 15,340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 01:07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无效。此外,以合

    1,450 15,340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168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