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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为被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为被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1,代位继承会包括与继父母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3,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传统血缘关系
代位继承不包括继子女。由于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应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继父母的子女不是直系血亲关系,而是直系姻亲,因此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即生子女的继子女、养子女的继子女和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并且,代位继承的份额也有法律限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最高人民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均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