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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受到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通知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里面参加开庭。但一些被告人却选择了不开庭,认为自己就算不参加开庭审理也不会影响到庭审的结果。其实被告公告后也没出庭的,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
公告对被告的影响是增加了公告费的负担、增加了案件审理的时间。 法院公告送达对被告的影响是:虽然没有实际收到法律文书,但法院会视为已经收到,会受生效法律文书的约束、丧失了答辩、提交证据和上诉的权利。
没有的,司法机关自己判案错误会给自己定个罪名吗?如果被告没有接到任何传票,或者公告等通知,则不能进行缺席判决,判决肯定是无效的,不用理他。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的条件: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你可以行使合同法上赋予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为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的一年。该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也就是说,你要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注意,假如法院支持了你的请求,交易被撤销
冻结股东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是不会造成本质的影响的。 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进行取出或转移自己股权。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使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
原则上公司被执行,是与法定代表人无关的,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的债务和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行为,那么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例如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
公司被起诉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在于,法定代表人就需要代表公司来参加诉讼。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法人,在法律上应当表述为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享有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利。而法人就是指公司法人,也就是公司本身。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