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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离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并不代表你丧失了所购房产的所有权,拿出相关凭证,依照流程是可以补办的。房屋产权证补办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
1)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 (2)代理人为非律师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近亲属关系证明、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补充: 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
离婚证补办材料有哪些? 具体如下: (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和目前的婚姻状况保持一致); (二)查档证明。档案遗失的由保管部门出具档案遗失证明,档案遗失的还要有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
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
结婚证丢失了还可以补办,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还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证
双方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