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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的效力如下: 1、产权登记在出卖人一人名下,只要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配偶的利益,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 2、产权人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合同仅有夫或妻一方签署,另外一方未签署合同,一般可能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未经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对自有份额有效,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未经共有人同意卖房是否有效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共有合同约定处分共有财产不需要共有人同意合同有效,其余情况合同无效。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部分共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究竟是否有效呢?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
部分共有人未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有效的,受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共有人不能追回房屋,但可以要求处分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不善意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追回房屋。
共有人未签字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夫妻一方出售夫妻共有房产 1、产权登记在出卖人一人名下的,只要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配偶的利益,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 2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即物权公示原则。对于不动产物权而言,公示方式就是不动产登记。
合同未签字只盖章,也能够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与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形式息息相关。因此,合同是否签字或者盖章,不一定能够决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的签字与合同当事人的盖章,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形式来作出分析。因为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不能够进行随意买卖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自有的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与第三人签订集体土地
没有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生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形式合法。 这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满足以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