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诉讼债权法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诉讼债权法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诉讼债权法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2021-04-17 86
普法内容
债务人死亡,但是留有遗产的,分割遗产,应当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之后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之后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实际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2021-01-27 109
  • 债务人在诉讼中突然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债务人在诉讼中突然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应当中止诉讼,等待其他适格的被告表明是否参诉。 债务人死亡债务应当由以下人员偿还,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

    2022-02-04 24
  • 如何处理债权人死亡借条
    如何处理债权人死亡借条

    债权人死亡借条仍有效,由债权人的继承人行使债权。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

    2021-10-06 18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要求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

    2021-03-11 15,340
  • 债权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人死亡承人偿还债权人死亡债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只要是公民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因此,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有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

    2021-10-31 15,340
  • 债权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向死者配偶追偿。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可以向配偶追偿。 二、死者生前所欠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有义务清偿债

    2021-10-31 15,340
  • 债务人死亡债权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制。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

    2021-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01:28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 在限

    908 15,340
  •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还 01:06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还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人的债务一般而言是用债务人的遗产来进行还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由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这时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因

    802 15,340
  • 离婚诉讼期间债务如何处理 01:06
    离婚诉讼期间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个人负责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后由一方偿还,与另一

    343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