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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子公司不符合上述条件,即使子公司就不是上市公司。
拟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再上市。拟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再上市的,需要在收购活动结束三年后才能申报上市。上市狭义的意思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算上市。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有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两种方式,被收购公司解散,整体并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失。
母公司不上市,子公司也可以上市。由于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上市不是子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只要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就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者能够根据协议控制和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点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的业务运作。根据公司在控制和被控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分公司签的合同和总公司签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完全是一样的,就是说合同的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受到保护。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会是因为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关键是和分公司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不会因此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家公司,既然被上市公司收购了就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时,一般会通过增发或者
公司具备以下四点条件才能上市: 1、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时间至少有三年,同时这期间未更换过董事、高管,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注册资金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同时也没有抽逃出资的现象; 4、注册资金至少要有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个:1、创业板的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3、发行人有一种主要经营的业务,而且在上市前两年的这个主营业务、
根据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的相关规定,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1、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且存续满两年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原账面上的净资产值进行折股,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存续的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当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