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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主体是什么

探视权的主体是什么

2022-05-11 581
普法内容
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以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子女选择行使探望权的,应当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进行审查。一般有两种探望方式:一是探望性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另一方家中或指定地点探望。二是停留探视,即长期探视。探视权人可以在约定或者法院判定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权人领取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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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视权时间的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2021-03-15 96
  • 什么是探视权怎样终止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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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的

    2021-03-20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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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

    2021-02-02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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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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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1 15,340
  • 什么是探望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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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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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能够切实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了解,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能健康发展,法律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其探视子女的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延续父母与

    2021-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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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离婚后探望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就此结束。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有权行使探望权,继续享受与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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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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