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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是因为行政许可实施的过程存在违法问题,违法行为的主体可能是许可机关,例如,未按照法定条件做出许可,也可能是行政许可申请人,例如,利用欺骗的手段缺的许可。 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或者许可依据的客观情
行政许可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有:撤回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撤回后行政许可自撤回时失效,撤销后行政许可自始无效。
撤销合同和违约不是一回事。撤销合同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行使撤销的目的是使以生效的合同消灭其法律拘束力;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两者的概念和性质都不一样。
撤销和撤回的区别是: 1.目的上,撤销在于消灭的效力; 2.撤回在于阻止生效。时间上,撤销是在合同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 3.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 如果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要约既不能撤回,也不能
(1)条件不同。可撤销合同效力的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时,其效力不消灭;而无效合同,只要存在无效的事由,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该合同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2)引起的原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订立后,从一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无效合同,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已经生效,且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最大区别在于,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效合同就算尚未被宣告无效,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被当事人撤销之前,属于有效的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了其中一方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
免职和撤职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2、性质不同。撤职处分是一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