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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公司合并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如公司与一家负债较多的企业合并,公司依法就需承继该企业的债务,这样势必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为规避这种情形下对债权人权益的损害,《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公司合并时可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2、公司分立
并购公司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陈述与保证、卖方在交割日期前的承诺、交割的先决条件、并购价款、股权及资产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双方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等。
在企业兼并、收购的操作上,要考虑投资人的权利转让和目标企业的移交主要两项内容。实现投资人的权利转让,务必按照必要程序和要求办理,这涉及兼并或收购行为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公司的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中,因参与合并而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无须进行清算,即可进行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则应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召集创立大会,办理相应的设立登记;在公司的吸收合并中,吸收他方而继续存在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在公司的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中,因参与合并而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无须进行清算,即可进行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则应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召集创立大会,办理相应的设立登记;在公司的吸收合并中,吸收他方而继续存在
公司合并需要什么资料?一、公司合并的有关材料1、合并公司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2)合并形式;(3)合并后公司的名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
上市公司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
合伙企业在我国不具有法人性质,这一点是和公司的显著区别。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主要规定在《合伙企业法》当中,依据该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3、有实缴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