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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那些情况下可撤回

承诺在那些情况下可撤回

2021-02-04 71
普法内容
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或消灭承诺效力的意思表示。也就是指受要约人将已经发出的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按照规定,承诺撤回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合同法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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