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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消灭的情况分别有:留置权会因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会因债权消灭而消灭,留置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留置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对留置物所获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还会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情形而消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合同可以约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符合合同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撤销权一般是由合同相对人基于重大误解、胁迫订立合同或者是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等情形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行使的,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担保人可以提出撤销担保合同。
合同纠纷,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等可撤销原因的,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可以放弃。 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情况下,撤销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但是,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有效期内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行使。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公证的赠与合同,原则上不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交付或者登记前有权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
房屋赠与合同,如果涉及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当然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就包括了: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4、赠与合同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