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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进行履行需由法定代理人追认。当事人授权第三人签订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效力待定的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的,其最终效力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无权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的,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是: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
补救措施如下: 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方可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无权代理合同,经代理人
对效力待定合同,权利人如果要追认其效力,都应当以通知的形式发出,同时需要注意,在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都是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合同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