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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不清不能保全。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产权不清的房屋不能证明房屋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前一般不能保全。法院可以在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无法确定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房屋无产权证不能抵押。抵押需要办理登记,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供产权证、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等材料。
无产权证的房屋是不能申请保全的。因为没有产权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该房屋是不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产权证,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
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可保全。因为没有产权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该房屋是不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产权证,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
公司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可保全。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该房屋是不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
不能保全。因为没有产权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该房屋是不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产权证,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
能否保全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担保人配偶财产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若没有相关联系,不能申请保全。 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
房屋保全是财产保全的一种,是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一种强制措施。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房屋保全的,应当由原告方申请,原告方应提供等额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否则法院有权驳回原告的申请。执行过程中的房屋保全,可以是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直接出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如下: 1、内容不同:《不动产权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