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突破冲击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突破冲击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突破冲击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2021-03-14 76
普法内容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1、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2、债权人享有代位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
    《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

    《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代位权。具体规定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021-01-27 268
  • 什么是突破合同相对性和扩展合同相对性?
    什么是突破合同相对性和扩展合同相对性?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表见代理;违法分包/转包前提下,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单式联运合同等。

    2021-04-10 113
  •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政策措施有: 1、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受到影响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2022-04-12 910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规定是: 1、债权人享有代位权,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 2、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2021-12-12 15,340
  •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应是什么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有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2022-07-19 15,340
  • 如何打破租赁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是指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合同产生的请求权,或承担合同产生的责任,即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的特点: 首先,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情形适

    2022-08-15 15,340
  • 合同诉讼时效冲突规范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022-08-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出现冲突时怎么裁决 01:04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出现冲突时怎么裁决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出现冲突时,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

    7,956 15,340
  • 两省社保卡是否有冲突 01:14
    两省社保卡是否有冲突

    两省社保卡是有冲突的。一个身份证一个人只能买一个社保,在同一地区,无法交两份。 1、不同地区的,可以交,但没有意义,待全国联网、清查或退休时,如果发现两处交社保的,不同时期的累计计算缴费时间和缴费金额; 2、如果新工作单位与现参保地是同一地

    19,917 15,340
  • 公司交的社保和农村社保有冲突吗 00:50
    公司交的社保和农村社保有冲突吗

    公司交的社保和农村社保是有冲突的。农村社保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事人已经通过用人单位购买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无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

    12,472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