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民法典》规定房子若是女方全款购买,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处置,不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
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房子不一定是一人一半。如果登记为按份共有的,如果双方离婚,一般会按照登记的情况来分割。如果登记为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会依据房子的来源、双方做出的贡献做出具体分割。
如果房子上写着女方的名字,如何处理房产,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一、在个人出资的情况下,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在全款的情况下,即使是婚后,房子也算是个人财产
该房产属于谁所有,本人觉得尚待商榷,具体理由如下。那么,你和男方都有配偶,该房产到底归谁所有呢?所以说有待商榷。第二,你们所购买的财产也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也许可以认定为重婚期间所得
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
一般有的,但是婚前婚后房产的认定和分配比例,主要根据购房交易时间、结婚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综合因素判定。在实际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案件时,法院会以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协商不成的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屋是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的,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可以由双方进行自由协商。并不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屋就是属于哪一方的,确定房屋的归属是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房屋,那么不管登记在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子一出生就有民事权利,登记买房属于其中一项权利,所以写上孩子名字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孩子现在还没有满十八周岁,所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要让其法定监护人代替孩子办理。 但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需注意: 如果孩子没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