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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股东用实物出资不需要验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若是之后因为客观原因贬值的,出资股东不需要补足。
股东退股不需要退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不能退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分红,如果想退股的话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申请退股的股东如果没有缴足注册资金的话,还需要补足,否则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强制要求验资,出资改为认缴制后,各股东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不再强制验资。各股东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
因为认缴制,工商登记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所以不需要证明出资到位。股东实际是要按章程规定的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但不一定在工商登记前。 实际出资款缴入公司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就有记录了。以后如果需要
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修订后,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预约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记载在公司章程中的方式。注册资本实缴注册制改为认缴注册制。根据新《公司法》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和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我国公司法对注册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没有强制性规定,即验资已不再是注册公司所必需的程序之一。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施的公司法,申请注册公司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且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三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五百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