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格式条款权利义务约定不平等
格式条款权利义务约定不平等

格式条款权利义务约定不平等

2021-01-09 68
普法内容
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男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男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男女平等包括: 1.婚姻问题上的平等,男女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 2.家庭地位上的平等,拥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的财产权利; 3.继承权的平等。

    2021-04-25 425
  • 男女平等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
    男女平等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

    1、婚姻问题上的平等,男女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 2、家庭地位上的平等,拥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平等的财产权利。 3、不同性别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新修订的婚姻法还特别增加了“夫妻应当相互

    2021-04-12 668
  • 格式条款的说明说明义务
    格式条款的说明说明义务

    按法条的要求,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从法条描述可以看出,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主动履行提示义务。如上所述,格式条款是指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提供者可能对格式

    2021-01-13 646
专业问答更多>>
  • 男女平等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1、婚姻问题上的平等男女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2、家庭地位上的平等拥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平等的财产权利。3、不同性别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新修订的

    2022-10-25 15,340
  • 平等权的定义

    1.首先,平等权并不只是指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严格地说,它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权利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二是义务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是法律适用平等,即国家

    2023-05-13 15,340
  • 格式合同中可以就权利义务权利补充规定吗?

    格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以更改,但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如果是一方单方面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则变更行为无效。 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

    2023-08-04 15,340
  • 什么是等等格式条款?

    1.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2.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格式条款法律规定 00:57
    格式条款法律规定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3,404 15,340
  •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00:56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

    2,213 15,340
  • 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等,法院支持吗 01:11
    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等,法院支持吗

    在民法典生效后,现行利率一般是不超过16%(会有起伏),也就是法院会支持该利率的诉求。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1,711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