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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拒绝对方探视权的方式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
答案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其探望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甚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合理拒绝探视权的方法: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暂时拒绝探视权人探视; 2、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也拒绝探视权人探视。但是探视权只能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
对方拒绝探视权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实现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
合同一方拒绝履行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是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首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离婚后探望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就此结束。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有权行使探望权,继续享受与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是已经到了双方约定履行期限,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予以提存。若是标的物不适合提存的,可以将标的物拍卖变卖后将所得价款,予以提存。此时,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