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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应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有公司章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能设立一人公司,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一人公司的全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不要求制定公司章程,独资企业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因此不要求制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只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即可。
如为一人有限公司,应制定章程,如为个人独资企业,不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是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
个人独资分为,个人独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没有公司章程;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公司章程,公司的股东需要制定公司章程。
给你提供个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成立主体、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责任承担方式、是否需要会计事务所审计等方面存在着不同。在成立主体上,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但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成立;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上,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资格,个
个人独资公司不能申请破产,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是不能申请破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