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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
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 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参加股东会会
股东的义务主要有:①缴纳出资的义务,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注册资金;②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义务;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④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⑤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
股东对公司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股东对公司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股东对公司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公司法》赋予股东以下权利和义务: 1、要求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经理、投票、股息、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等权利; 二、按照章程出资、履行职责等有关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有权复制、翻阅公司章程、股东会的会议纪要、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会议决议以及财务报表等;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其有权翻阅公司章程、股东花名册、债券的票根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
名义股东,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协商好之后,实际出资人进行出资,并且享有投资权利,而名义出资人只是以相应份额权益股东的身份出现。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属于企业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