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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提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一般不会有损害,民法典的观点是: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无权拒绝受领。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转租需要承租人的同意,未经承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时,转租合同无效。 另外在承租的房屋没有合法产权的时候,因为租赁标的不合法,租赁合同或者转租合同都无效。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必须返还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所以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的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也就是说在
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进行转租; 2、转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 3、转租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转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
未经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房东同意签订转租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如果经过房东的追认,即房东在事后表示同意转租合同约定事项,则合同有效。如果房东不进行追认或者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合同,则合同对房东不产生法律效力,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并追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没有盖章但是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如果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