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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对于军人的财产分割时也是首先要区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进行分割。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由要离婚的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 对于军人的财产中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结婚一年的财产分割并没有特殊之处,而离婚财产分割主要看以下几点: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的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
孩子三岁的离婚时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一、分割方式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
一、分割方式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 2、其次,对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
军人离婚住房的分割,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种情况。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双方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适用房属于一方。如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
离婚时,离婚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签订协议进行约定,例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的具体事宜。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提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双方共同所有,原则上由离婚双方平均分配。 如果离婚双方在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