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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对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可到居住地派出所
离婚迁户口回来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应落实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迁出一方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公民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
需原籍的户籍派出所认可你的户籍迁入,给你开具允予迁入的准迁证,才能够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限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
需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青海的户口签到湖南了,现在想迁回青海,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离婚后投靠父母等。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离婚证等材料到湖南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青海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为结婚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如下:首先,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其次,男女双方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的处理办法如下: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
离婚孩子归女方孩子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再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女方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