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因胁迫形成的婚姻关系
因胁迫形成的婚姻关系

因胁迫形成的婚姻关系

2022-04-16 825
普法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胁迫结婚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会依申请依法撤销该婚姻,而如果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则应该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诉讼中如何诉请撤销因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
    离婚诉讼中如何诉请撤销因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

    诉讼中诉请撤销因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应举证证明: 1、现存婚姻是因为胁迫缔结的; 2、结婚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3、申请人是拟申请撤销的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4、申请未超出法定期限。

    2021-02-13 76
  • 婚姻的胁迫是指的是哪些情形
    婚姻的胁迫是指的是哪些情形

    婚姻的胁迫是指的是一方在另一方的要挟下,不是出于结婚的自愿而与之缔结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021-01-19 89
  • 强迫婚姻关系的效力
    强迫婚姻关系的效力

    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

    2021-03-08 145
专业问答更多>>
  • 婚姻的形成和形成事实婚姻的关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

    2021-04-26 15,340
  • 如果胁迫取消婚姻关系怎么办

    受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胁迫撤销婚姻需要多久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022-08-20 15,340
  • 构成胁迫婚姻的条件,撤销胁迫婚姻可由谁提出

    一、构成胁迫婚姻的条件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结婚自由要求婚

    2022-10-26 15,340
  • 婚姻胁迫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婚姻胁迫是指一方在另一方的胁迫下,而不是自愿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021-12-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被胁迫婚姻是否无效 01:11
    被胁迫婚姻是否无效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436 15,340
  • 欺诈和胁迫的区别 01:01
    欺诈和胁迫的区别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2,410 15,34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界定 00:5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界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

    1,295 15,340
曹成律师 曹成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