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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不一定能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会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
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预售的商品房转
可以转让依法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但不得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看开发商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看开发商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新房都要和开发商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购买商品房合同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之中写清楚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比如说房屋的面积,房屋的户型,房屋的具体位置,阳台等等。第二在合同之中要写清楚。
在签商铺合同的时候,要注意:要向房屋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情况,审核开发商有没有土地开发到房产销售的全部证照,包括有无抵押、有无受司法限制等。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 1、房屋的用途,看清楚是否为商用,并在合同中写明; 2、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