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撤销权又叫做什么
撤销权又叫做什么

撤销权又叫做什么

2021-01-22 58
普法内容
撤销权的具体含义是:债权人在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其到期债权实现的行为时,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来保全其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叫做公司混同又叫做混合公司?
    什么叫做公司混同又叫做混合公司?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在某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当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在财产、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上发生混同时,就应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

    2020-12-09 622
  • 有哪些情形叫做撤销权消灭
    有哪些情形叫做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021-01-13 97
  • 什么叫撤销权诉讼请求
    什么叫撤销权诉讼请求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不是单纯的形成权,而是兼具形成权和请求权的特点。撤销权的主要目的是撤销已实施的民事行为,而返还财产只是因民事行为被撤销所产生的后

    2021-03-18 92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叫做债权人可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有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行使方式: 一、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

    2021-10-31 15,340
  • 什么叫撤销权?

    1、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

    2022-07-18 15,340
  • 什么叫合同撤销权

    1、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2、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

    2022-05-18 15,340
  • 什么叫叫做推销?

    倾销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若出口方的经济为市场经济,则可用其国内销售价、向第三方的出口价等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若出口方的经济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则要以替代国价格、相

    2022-08-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01:21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指的是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低价出售自己的资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已经侵害到自己债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因为借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因此导致债权人经济造成一定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

    840 15,340
  •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权 01:30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权

    债权人撤销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危害行为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因为债务人放弃自己已经到期的债权,或者无偿向他人转让财产,由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

    1,537 15,340
  • 什么叫做合同诈骗罪 00:52
    什么叫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其中的欺骗方法包括:1、以虚假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2、以虚假、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

    1,16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