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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的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
如房屋的所有人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得将房屋进行出租。此外如该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或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标准、已抵押但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情形之一的,都不得对外租赁。
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 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得转租;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租房资格有明确限制并对承租人进行了登记的房屋,不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
不得出租房屋的情况: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章建筑
按照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转租与房屋承租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
如果你有以下几种情况,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在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就是为房屋及房屋里面的设备设施等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如果租赁期间由于出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以及房屋里面的财产有任何损失的,那么房东可以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将剩余的部分再返还给租客。除了上面的这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