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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关系如何理解

国家公职关系如何理解

2020-03-27 62
普法内容
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国家公职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除了国家公职关系以外; 还有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社会公权利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国家公职关系的发生包括: (1)考任; (2)选任; (3)聘任; (4)调任。 而国家公职关系的消灭则包括: (1)公务员退休; (2)公务员辞职; (3)公务员辞退; (4)公务员死亡; (5)开除。
《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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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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