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该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婚前男方的财产,婚后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
主要看房屋是全款还是贷款,如果是那一方父母全款给孩子购买,则属于孩子自己的财产,除此之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系其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话,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审理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首先会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话,双方就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调解不成功,同时人民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法院就会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