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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和时间:当事人所在地(如上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办公室;处理条件: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就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原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是按照以下程序操作的: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是待定的,也就是双方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因为此事并未发生效力,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但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则不可以随意变更。
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需要双方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同时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提交材料并登记后,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之后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查验材料,并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符合离婚条
双方的,男女双方应当一起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协议离婚按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的程序办理: 1、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明资料及个人证件; 2、婚姻登记员查验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婚姻法以及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
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双方登记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处。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前往任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离婚双方的结婚证;3、经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4、离婚证上所需照片。离婚登记必须离婚双方本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