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雇佣关系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2021-01-26 182
普法内容
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指的是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因为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的,由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雇员不是故意和重大过失,由雇主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责任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责任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属于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对承担赔偿责任。

    2021-01-06 126
  • 雇佣关系中受伤全责用赔偿吗
    雇佣关系中受伤全责用赔偿吗

    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伤,且负全责的,雇主不用赔偿;如果是雇主负全责的,有雇主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是第三人负全责,雇员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雇主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责。

    2021-04-25 151
  • 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受伤雇主是否有责任?
    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受伤雇主是否有责任?

    工地雇佣关系受伤是有责任划分的。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2021-01-20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的连带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

    2022-04-27 15,340
  • 雇佣关系连带责任,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04-28 15,340
  • 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雇佣关系中,只要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实施了致人损害的行为,雇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是“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才由雇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雇主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法条:《人

    2022-02-12 15,340
  • 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责任赔偿

    对于雇佣关系中,只要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实施了致人损害的行为,雇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是“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才由雇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雇主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法条:《人

    2022-05-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有哪些 01:22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有哪些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含: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故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721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5,695 15,340
  •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01:18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可以直接到申请人原出生地曾经所申报户口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开具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需要提交的以下的资料,即可进行办理: 1、如是申请人自行去办理,则申请人的需要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注销户

    8,199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