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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权不可以在异地起诉。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一致,那可以到法院要求法官进行判决。具体需要找在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
符合领养条件的,就可以领养。具体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
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执行。根据收养的对象的不同,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等,提交的证明材料也有所
首先,我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离婚。其次,如果双方户口都在外地,因为暂时没有异地离婚的政策,如果想在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在有管辖权的法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可以的,但是前提是需要缴纳保险费用。但是仅仅只能享受一种保险待遇。如果缴纳的是生育保险,那么在生育保险待遇中就存在生育时的医疗费用。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
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带走孩子,但如果是要到别的城市久住或者定居的,应当提前通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协助其行使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探望的具体方
离婚纠纷中,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可以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考虑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必然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养不起孩子的一方
外地法院可以异地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