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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的查阅主体主要包括:首先,股东及其代理人。股东名册记载的主要是股东的股权信息和个人信息。股东应当有权查阅自己的信息。其次,公司的债权人和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公众。
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主要涉及公司的财务问题。查阅权和质询权是取得公司股份,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参与公司意图形成,股东与公司沟通,保证股东获得的广泛信息是否有效,避免欺诈,参与其活动表决的前提。这种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的范围包括公司会计账簿,且不能要求复制。
股东名册的查阅主体主要包括: 首先,股东及其代理人。股东名册记载的主要是股东的股权信息和个人信息。股东应当有权查阅自己的信息。 其次,公司的债权人和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公众。
一、因为在股东所需要掌握的信息中,公司财务信息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公司的财务信息一般记载于公司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之中,但由于会计报告容易造假,股东通过查阅公司公开的会计报告根本不可能了解到真实情况。
在执行该查阅行为时,我们不能教条地认为,只要发生查阅、无论是查阅对象的真假就视为执行终结。查阅应该是在一定阶段和范围内的反复过程,直至解决申请人认为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部门进行审计(该审计行
股东知情权的查阅方式一般认为,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了解与自身利益存在密切关联的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股东的知情权包括查阅权和质询权。各国和地区立法,在股东查阅权行使的时间、地点、方式、股东查阅事前通知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如果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有限公司限期内办理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对公司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另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转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直接侵害了另一个股东的合法权益,这时候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就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只是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其他股东就不能够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