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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出售后,售房单位要提取售房款的20%-30%作为单位维修基金,专户储存,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督使用,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单位维修基金用完后涉及维修的由个人承担。对剩
商品房变危房进行拆迁,一般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房改房的类别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
你咨询的问题,比较突出,属于,就住房改革遗漏遗留问题,政府有责任兼顾这些老国企职工合法权益。不能简单的处理。建议集体向政府反映,求助政府解决。
1、单位分房是房改房吗 2、如果是房改房,你们私下达成的转卖协议,是受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限制的,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转卖 3、现在单位也不认同你们当初的交易,我认为,认定协议已生效比较困难,尽管你们已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
房改房只要经过合法程序,是可以过户的。房改房就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主要形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国企职工的住房问题。房改房对外出售必须解决两个问题:1、如果部分产权仍属于单位,职工应补缴房屋差价或者按照房改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房屋
房屋改造合同无效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首先,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如果对方已经收受了价款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价款。这主要因为,金钱债务不存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不能履行的情况。 其次